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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文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自2010年9月1号起施行。九月一日之后清关的代购物品,按照最新收税标准收取关税,请广大客户知悉,相关政策详情请登录中国海关总署官网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517/info231089.htm进行查阅.越洋网作为一家服务广大中国消费者的美国网上销售服务商,大量商品早已开始按照正常程序缴纳关税,新规对起征点和每个邮寄包裹的允许交寄数量有所调整,越洋网将相应调整直接寄送和拼箱发货的安排,按照新法规的规定办理。广大客户如有疑问,可以在查询中国海关规定的同时,向越洋网客服团队了解相关细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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